佛山市2006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发表时间:2006-05-23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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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06年度佛山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

2006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稳定,饮用水源水质和主要江河水质良好,城市内河水质有所改善,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优于国家相应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06年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适宜人类居住)。全年达到良好(API小于等于100)天数为352天,较去年增加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6.4%;处于轻微污染(API101150之间)的天数为13天。

2006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浓度优于省推荐标准。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比去年上升16.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立方米,比去年上升50.0%;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80毫克/立方米,比去年上升2.6%;降尘年平均浓度值为5.62/平方公里·月,比去年下降2.9%。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2006年酸雨污染较去年有所减缓。全市降水pH值为4.64,比去年上升0.27pH单位;全年酸雨频率为79.7%,比去年下降7.9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12006年佛山市中心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7条主要江河中东平水道、容桂水道和潭洲水道达到相应水质标准,西江干流水道、顺德水道、平洲水道、东海水道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

37条城市内河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桂畔海、高明河达到相应水质标准,佛山水道、西南涌、大棉涌、大良河、水口水道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超标项目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三)城市噪声

2006年佛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均优于国家相应标准,其中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8 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7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5分贝,其中4类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过相应质量标准。环境噪声源构成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二、环境管理

(一)环境规划

2005年初就开始着手编制的《佛山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通过了省环保局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查,并于20071月由市府办颁布实施(佛府办[200717号)。

对电镀、化工、水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四个重污染行业先行编制统一规划与统一定点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通过了市政府的初步审查并现正上报省环保局进行审查。

按照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我市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应控制在8.5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应控制在4.1万吨以内。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我市核定并向各区分配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200610月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由市长与各区区长签订了总量控制的目标责任书。同时,编制了《佛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具体地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年度计划和削减措施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二)建设项目管理

2006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0423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为100%。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功能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环保审批,全市共否决671个项目。全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建设规划数1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应执行“三同时”的项目数为667个,实际执行“三同时”的项目数为663个,“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三)环境法制建设

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力度,梳理执法依据,整理环境执法职权,进行执法职能界定。结合“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对全市150多名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宣传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暂行规定》;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环境安全形势讲座。

(四)环境监督与监察

组织开展医疗废物检查活动,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处理处置医疗废物。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监管工作,组织对定点进口废五金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考核,严格进口废物审批。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组织落实全市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购置放射源检测仪器,配备应急装备。

完善工业污染源环保档案建立工作,推行一企一档制度。对近300家工业污染源开展厂区环境整治工作,促使重点工业污染源进一步加强治理和内部环境管理,对我市224家企业开展了达标评估工作,纳入珠江综合整治的33家企业通过了达标考核验收工作。

2006年,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对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量进行核查核定,确保企业申报的排污量与环境统计、监测数据一致; 2006年我市共征收排污费10938.91万元(2005年为9975.4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66%。其中污水排污费1273.436万元,污水超标排污费2039.078万元、废气排污费7335.615万元、噪声超标排污费收入282.591万元、固体废物排污费0.034万元,滞纳金8.156万元。

2006年,我市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精心策划,统一部署,重拳出击,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约21950人次,现场检查企业约9830厂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495宗(2005年为259宗),罚款约2000万元(2005年为428万元),罚款金额是2005年的4倍多。

(五)生态环境保护

2006717号,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同意我市划定的三水区河洲岗第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改变我市饮用水过分依赖北江水源的现状。

继续加大创建生态示范区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共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38个、省级生态示范园4个、省级生态示范镇2个;市级生态示范镇1个、市级生态示范村56个、市级生态示范园3个。

(六)公众参与和环境宣传教育

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电台合作开展“雷霆五日”市民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活动,接到群众举报363宗,查获了10家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重奖举报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举报人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发放奖金21.64万元,其中最高奖金3万元。继续确保12369环境投诉热线和市民生热线关于环境问题处置的畅通。

2006年,积极、认真办理市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和提案共25件,市环保局因此被评为2006年度先进办理单位。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6434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6757件,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已处理6223宗,结案率为96.7%。

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报道活动。2006年以来在省市电视台、电台、报刊播出或刊登的有关佛山环保内容报道超过2500篇。其中在《佛山日报》开设创模专栏,发表专栏文章50多篇;在《佛山日报》、《珠江环境报》、《中国环境报》等做了约15个“创模”专版;在市电台黄金时段开设创模热线、创模论坛及创模整改专访等专题节目,全年仅在“早安!佛山”节目中就做了15个创模直播节目;在市电视台大力开展创模宣传报道和创模公益广告宣传,制作并滚动播出创模公益宣传片。对创模宣传的整体形象进行了宣传策划,开展了“创模”标志和吉祥物及创模主打口号公开征集活动。

环境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在庆“五?一”万人行活动中渗透了“创模”宣传,市长发表创模及“六?五”纪念文章,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创环保模范城市,享和谐人居生活”五区联动宣传活动,环保系统启用了“创模”彩铃,开展了中小学生 “五区同创环保模范城夏令营”活动等。

继续深入推进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2006年有172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获得了市级“绿色学校”的称号,有11家市级绿色学校申请了省级绿色学校的创建。到2006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家,省级38家,市级343家;共有省级绿色社区7个,市级绿色社区6个,市级安静小区3个。去年市环保局与禅城区建新路合作编写了小学环保乡土教材,并将其作为全市小学的统一环保教材。

三、环境建设

2006年我市环保投资达632941.58 万元,环保投资指数为2.16 %。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集中供热、园林绿化等)投资 464878.74万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84889.98万元,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70161.14万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 13011.72万元。2006年的单位GDP能耗下降4%,低于全省水平。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

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0.7万吨/日,总污水处理能力已达80.5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已建成21座,在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全市水环境累计整治长度约93.4公里,完成投资约35.1亿元,25家工业企业新建或对原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申请世行贷款项目总投资为11.06亿元人民币,用于水环境综合整治,佛山水道环境疏浚及底泥处置工程、汾江河北岸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谈判已于2006年底结束,项目工程将在2007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二)烟尘控制区建设

2006年,我市陆续关停桂城发电厂、大沥发电厂、盐步发电厂、高明发电厂等部分烧重油的小火电;88家能耗大污染较重的企业被关停。江南发电厂、长海发电厂、里水发电厂、恒益发电厂、金丰热能等一批大电厂的高效脱硫设施陆续建成;在纺织行业,对锅炉进行改造并推广脱硫技术;在陶瓷行业,各级政府通过限期治理、投入资金和技术等方式,对一大批陶瓷企业进行了喷雾塔治理。三大行业的全面整治,有效地促进了二氧化硫的减排。

2006年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为326.59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烟尘控制区总面积为129.94平方公里, 建成区烟尘控制区面积较2005年扩大2.75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

(三)噪声达标区建设

2006年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为93.98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2.32%

(四)市容市貌建设

2006年,以改善环境为主线,大手笔建设,高强度投入,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不断改观,随着岭南明珠体育馆、世纪莲体育中心、游泳馆以及以“一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完成,中心组团新城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佛山现代化城市的崭新形象逐步形成。

(五)环保能力建设

环境监察能力上新台阶,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一级环境监察机构验收标准,标准化建设通过了验收。

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占全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65%的企业纳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省废气排放重点企业全部实施监控。截至2006年底已有78家重点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其中包括8家废气重点污染源监控。市环保局在全市率先用掌上电脑、手机无线上网与办公自动化系统连接,实现了移动办理公文。建设环保审批、监管信息网络,构建起“两横两纵”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督各个业务环节办结情况,并开通了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

环境预警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加强,完善水、气自动监测网络,增强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监测能力。禅城沙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三水青岐站及顺德杨站、潭村站、七站、穗香围站先后投入使用,到目前为止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站总数达到7个,拟建站点2个。建成固定空气自动监测子站24个。环境应急监测车及各种车载应急监测设备基本配置完成。

通过开展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等活动,环保系统作风有了比较明显的改进,,行政效能不断提高;环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

四、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清洁生产

截至2006年底,我市已有16家企业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省清洁生产企业数居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之首。省环保局公布有8家第二批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查,省环保局公布的第三批12家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有10家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审查。

(二)模范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于2006年首次开展创建“佛山市环境保护模范企业”工作,佛山市冠珠陶瓷有限公司、爱和陶(广东)陶瓷有限公司、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成为第一批“佛山市环境保护模范企业”。

(三)环保产业

6家持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了省的年审, 2家持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企业换领了新证, 3家企业获得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2006年是我市创模冲刺年、攻坚年,党委、政府强力推进创模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联动,城乡同创,全体市民广泛参与,创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模成果惠及市民百姓。7月份,创模的27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81011日到我市调研和听取我市创模工作汇报后,对我市的创模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佛山的创模很有特色,对很多城市的环保工作具有示范意义”。9月上旬和12月上旬,我市创模工作先后通过了省环保局的预验收和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技术评估,创模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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